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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奖)评奖办法
中华优秀出版物
    

  根据中宣部《关于中华优秀出版物奖、韬奋出版新人奖的批复》(中宣办发函[2005]69号)和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的通知》(中版协[2008]第020号)的规定,现制定中华优秀出版物奖(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奖)评奖办法。
一、奖励和推荐数额

  本届评选,奖励数额共50个,提名奖50个。

  每家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单位推荐参评作品,类别不限,每类2种。超报的不予受理。

二、评选范围

  1.本届中华优秀出版物奖(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奖)评选的作品出版时间范围,是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以版本记录为准)。

  2.参评作品为各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单位正式出版发行的各类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以及非电子和游戏出版单位经专项报批正式出版发行的电子和游戏出版物。

  3.已获“中国出版政府奖”的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不参加评选。

  4.各类引进版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港澳台作品除外),不参加评选。

  5.违反各项出版管理规定的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不能报送。

三、参评条件

  遵照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的评奖宗旨,参评中华优秀出版物奖(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奖)的作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欣赏性,对传播、积累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有积极作用。

  2.注重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注重原创,内容健康,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3.在选题策划、编导创意、技术选用、艺术表现、装帧设计等方面水平较高。

  4.符合“三贴近”要求,有一定的发行数量,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版权关系清晰,制作质量规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推荐程序

  1.各省(区、市)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请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和出版协会审核同意后,由各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单位直接向中华优秀出版物奖(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奖)评委会办公室报送。

  2.在京的中央单位所属各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中华优秀出版物奖(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奖)评委会办公室报送。

  3.解放军各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经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向中华优秀出版物奖(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奖)评委会办公室报送。

  4.各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须填写《中华优秀出版物奖(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奖)申报表》,表格可到中国版协网站www.pac.org.cn或人民教育出版社网站www.pep.com.cn下载。 参评作品,每种报送2部(套),连同专家审读推荐意见、《中华优秀出版物奖(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奖)申报表》各一式两份,邮寄或派人送至中华优秀出版物奖(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奖)评委会办公室(切勿铁路、航空托运)。同时,还需将电子版《中华优秀出版物奖(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奖)申报表》发送至电子邮箱:yxcbw@pep.com.cn

五、报送时间、

  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16日(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六、评选机构、程序和颁奖

  成立由有关领导、专家和学者组成的中华优秀出版物奖(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奖)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奖项的领导及评选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奖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人民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

  评审委员会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获奖作品,经公示无异议并报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奖作品的出版单位及有关人员颁发奖牌和证书。通过新闻媒体对获奖作品做统一宣传。

七、联系方式

  中华优秀出版物奖(音像、电子和游戏出版物奖)评委会办公室。

  地 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院1号楼 人民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

  邮 编:100081 电子信箱:yxcbw@pep.com.cn

  联系人:王 岳 (010)58759579 手机:13911127310

      张晓东 (010)58759579 手机:13911578696

      陈建红 (010)58759578 手机:1391123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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