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音乐类CD、MTV产品不涉及音像租赁业,笔者只就娱乐性影视音像制品进行论述。)
国内影视类音像发行业的发展只是近几年的事情。文化部对市场监管,整治力度的加大,1999年,采取战略性举措——分阶段关闭具有非法音像制品集散地的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到2001年底,全国277个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全部关闭,伴随着这一举措的实施,盗版势头有所收敛,正版音像制品的发行也迎来了自己的春天。
广东音像城发行量占全国发行总量的80%,可说是中国音像业的晴雨表,据统计,2000年发行额为6.07亿,比1999年增长35%,2001年达8.8亿。比2000年增长45%,2002年1-9月发行额达11.9亿,比2001年同期增长129%,由此可见,正版音像发行进入了新的增长,影视类产品的增长更是要大。就影视剧版权的增长,可见一斑。2000年《刑警本色》1万元一集,另送《12·1枪杀大案》版权,今年《壮志雄心》、《射雕英雄传》等被抬至10万元以上一集。今年《英雄》1780万的版权费更是显示出发行商对于市场的信心。
虽然如此,笔者认为正版影视类音像发行的市场空间仍然很庞大。从市场容量分析,在租赁业落后的地区,一部新的电视连续剧,销售量不超过1000套(在山东省,一般只有100套左右),这是一个怎么样的状况,既便是在租赁业发达的地区,以四川为例(包括重庆地区),一部优秀的产品,销售量也就是10000套左右,这与其1亿多的人口相比,又显得何其单薄。
分析其原因:1、大面积市场尚未开发
电影在院线放映,根本无法充分占有市场,一是由于价格高,二是消费者需要安排时间,不方便。对于庞大的农村市场,几乎放弃。
对于电视剧,人们还是以电视台收看为主要消费形式。观众要被迫的接受固定的时间和每天1-2集的播放速度,还要忍受不停插播的广告。
由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音像制品的消费尚有相当大的市场空间。
2、盗版仍然占据着音像制品市场的绝对比例
对于音像制品的消费现在主要有购买消费和租赁消费。对于购买者而言,盗版制品价格低廉。对于出租店而言,盗版制品能够降低成本,从现在大部分租赁店近80%的盗版比例可以看出。
音像租赁是以租赁的形式实现对音像制品的消费。因为对于看一次就够的娱乐性影视作品,老百姓根本没有花几十元消费的必要,而且,租回去看又方便。因此,租赁方式从一开始,便深受人们的喜爱。到目前为止,由于音像租赁业的发展,已使最初的录像放映行业大面积萎缩,同时,它的发展甚至使广播电视业感觉到前所未所的压力。由此可见,音像租赁行业有着广阔的前景和强大的生命力。而通过对租赁店的规范管理形成规模型的租赁行业,则可以带动国内音像行业的全面发展。
纵观国内的音像租赁业市场,现在还存在着许多问题,现有的经营状况,可以说经不起什么冲击。具体分析如下:
一、从各地区的租赁业发展情况看
各地的音像租赁业极度不平衡,这预示着有些地区租赁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国内现在以四川、重庆、武汉、沈阳、福州、温州等地的租赁业较为发达,一个成都市至少有2000个音像租赁点散落在各个住宅区的旁边。而经济相对发达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都处于租赁业的幼稚阶段。这种情况说明就全国的音像租赁业而言,尚处于自发的、无计划的发展阶段。
二、从经营形式上看
国内现有以下几种形式进行音像租赁的经营,但这几种形式都存在着其不可避免的、致命性的弱点。
1、个体经营形式
在前面所讲的租赁业发达的地区,都是这种经营模式占主导,其特点是还属于作坊式经营模式。资金需求少,机动灵活。但也就是这些特点造就了它的弱点,资金少在它只能是求小富,机动灵活,就可以以盗版产品作为其主要租赁物。随着国家对音像制品整制力度的加大,这种形式将难以维持。
2、连锁形式
这种形式主要集中在租赁业水平较低的地区。其特点是几乎以100%的正版产品为对象,采取半租半售的经营(以销售为主)。其明显的弱势在于:加盟连锁,资金需求量大,发展速度缓慢。即便是如此,高额的投资成本,势必使经营者提高租赁价格,抬高消费者的消费障碍。
3、网上租赁形式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上租赁被提出,其特点是消费者可以足不出户,选择商品。但其弱点也是不言自喻,网上消费的比例在国内占多少,如何实现产品的配送、回收。另外,网上付费收看,无论是从消费者群体(宽带用户),还是付费方式,再到版权的问题,又或是支持多人不同时收看的技术问题,都未能完全解决,无法解决以上问题谈何发展。
从以上的分析看来,我国的音像租赁业还要进行大力的推广、发展。但现有的经营形式都不是音像租赁业最好的发展平台,我们需要打造一个新的经营形式来实现中国音像租赁业的发展。
来源:中国音像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