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制品出口的历史与现状
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音像制品开始有小规模的制成品出口。其中,仅1964年和1965年密纹唱片的年出口数量就高达40多万张。当时,中国唱片在我国港澳地区的销售占到其市场份额的七成以上。
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后期,国内音像产业逐步发展壮大,音像制品进出口贸易更加频繁。与此同时,海外音像制品全面进入国内,音像制品进口无论在数量上还是金额上均远远大于出口,进出口贸易逆差逐步扩大。
90年代中后期以来,民营和国有制作发行单位在内提高音像制品综合质量,对外全面拓展营销渠道,国产电视连续剧、文艺百科、民乐以及戏剧类音像制品相继进入海外华人社区,音像制品出口数量大幅上升,进出口贸易逆差逐渐改善,音像制品出口工作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全新阶段。
有关发行数据表明,自2002年11月起,广东音像城每月出口额基本上都在150万元以上。北京音像大厦的出口业务也相当活跃,几乎每天都有批量的音像制品通过不同形式出口到世界各地。业内人士估计,目前国产音像制品出口额已达5000万元至8000万元。据统计,2002年,作为唯一经文化部批准享有海外音像制品成品进口资格的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全年共进口古典音乐、轻音乐、流行音乐以及其他音像制成品1184086张(盒),与国内同期出口的音像制品数量基本相当,差别主要在价格上。
经过20多年的培育和发展,国产音像制品出口的介质已经由原先单一的音带、像带发展为音带、像带、CD、VCD、DVD等多种形式。近两年,音带、像带以及CD出口数量下降较快,VCD出口数量则快速上升,DVD则因为制式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出口数量还不大。据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2002年全国出版物进出口基本情况显示,与2001年相比,几家主要的国有音像制品出口单位2002年CD出口的品种、数量以及金额分别下降52.93%、95.32%、85.42%,而VCD出口的品种、数量和金额则分别大幅上扬192.38%、344.13%、284.29%。
目前,出口的音像制品节目仍以国产电视连续剧、老电影、民族音乐、戏剧戏曲、文艺百科和MTV、卡拉OK为主,其中电视连续剧大约占整个音像制品出口数量和金额的60%以上,一些与中国传统文化紧密相关的节目尤其受到海外华人的普遍欢迎,中国戏曲类、武术类、风光类、医药类、书法类节目在外国人当中也极为畅销。
影响音像制品出口的主要问题
1.出口音像制品的综合质量不高,售后服务不能到位
国产音像制品在海外销路看好,但出口形不成规模,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出口的音像制品综合质量不高,针对性较强,售后服务还不能完全到位。主要反映在几个方面:一是制作发行音像制品时,一般以海外华人为主要销售对象,几乎没有将其他语种的消费者作为期望的消费群体,出口的音像制品基本上没有转译成外文、打上外文字幕或转换成适合进口地的播放制式,销售面较为狭窄。二是国产音像制品的制作水准普遍不高,节目内容比较单调,播放过程中经常出现诸如马赛克之类的质量问题。三是出口的音像制品在设计、装帧和包装上缺乏特色,很少针对进口地或海外华人的民族心理、地方习俗以及欣赏情趣作适当调整,宣传推介力度远远不够。四是售后服务不能保证,出口的音像制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很难退货、换货,售后服务措施不能到位,严重影响海外消费者对国产音像制品的购买信心。五是音像制品制作发行单位眼光不够开阔,版权意识大多不强,在出版发行的音像制品表面及其包装上极少显著标明版权所有人及销售地区,国内出口单位和国外进口单位均有很大顾虑,担心引起不必要的诉讼。美国纽约专门从事国产音像制品发行业务的一些企业甚至主动提出从国内进口音像制品成品时,先行支付制作商一定的版权费用,如每片0.5至1元,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2.海外走私、盗版国产音像制品现象逐渐浮出水面,侵占了部分海外音像市场
近年来,国产音像制品内容极大丰富,质量不断提高,在海外华人集居区域极为畅销,逐渐改变了部分华人的欣赏习惯,培育了一大批忠实的观众和消费者。海外市场对国产音像制品的需求趋势强劲。由于出口周期较长,通关手续繁琐,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国内亲友代购后邮寄或快递国外,非法加工复制,制作成盗版制品,私下非法兜售。在东南亚的泰国、越南等地,盗版问题最为突出,出口到当地的音像制品基本上都有盗版品种出现。一些盗版分子更是针对移民、定居到当地的潮汕人占绝对优势的特点,盗版制作了大量潮汕语、粤语的音像节目,收益相当可观。最近两年,为牟取暴利,甚至出现了批量走私国产音像制品成品的趋势。从广东通过大型集装箱走私运抵南美洲的巴西、阿根廷、秘鲁等地的音像制品数量很大,极大地冲击了国产音像制品在当地的发行销售能力。另一方面,由于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国产音像制品进口审批严格,限制较多,税收较高,导致走私、盗版问题更加突出。如我国台湾对音像制品采取审批引进制度,且明确规定凡是简体字节目一律不予引进,使得国产音像制品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发行到台湾地区。某些东南亚国家对音像制品进口征取高额税收,泰国征税甚至高达2美元/片,大大降低了国产音像制品的价格优势,致使走私、偷运现象日趋严重。
此外,出口专业人才匮乏、外汇结算方式繁琐等因素也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业务的扩大。
音像制品出口的优势
从另一个角度说,我国音像制品出口优势明显,前景广阔,市场空间巨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国产音像制品价格低廉。CD、VCD、DVD单片的出口价格一般都在5至10元之间,最高的不过20元左右。在美国,CD、VCD、DVD的平均价格一般为国内的3至10倍,即使是滞销CD,平均售价也在3.99至7.99美元左右,比我国畅销音像制品的售价还要高。
二是海外受众广泛,市场需求巨大。据统计,目前分布于世界各地的华人华侨总计有8000多万人,主要集居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以及东南亚一带。近年来,中国大陆逐渐成为世界投资热点,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海外华人华侨对大陆地区越来越关注,渴望增强对中华文化以及大陆地区相关情况的了解,形成了一个需求强劲、潜力巨大的买方市场。
三是国产音像制品内容丰富,制作质量提高很快。音像制品富含民族文化内涵,在促进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增进海外华人与国家民族的情感联系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目前,出口的国产音像制品既有经典老电影,也有近期电视连续剧;既有戏剧、民乐、相声、小品,也有流行歌曲和卡拉OK、MTV;既有武术、烹饪、书法、绘画、棋牌、保健等生活百科,还有军事、风光、星象、占卜等。
推动音像制品“走出去”的政策建议
1.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协调指导
音像制品出口涉及文化、外贸、海关、外汇等多个管理部门,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在目前情况下,可由文化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成立“推进音像制品出口工作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就音像制品出口的有关问题进行磋商和协调,沟通出口信息,交流出口情报,理顺出口关系,畅通出口环节,制定完善出口政策,规范出口秩序,进一步加强对音像制品出口的统一领导、协调、指导和监督,为音像制品出口创造更便利的条件,提供更完善的服务。
2.组织文化交流活动,宣传推介国产音像制品
目前,中外文化交流活动空前活跃,各国文化盛会此起彼伏。应当充分利用我驻外各使领馆文化处的人力资源和便利条件,积极关注所在国家和地区与音像制品交易有关的经贸信息和经贸活动,及时反馈给文化部、商务部。由文化部牵头,有针对性地组织国内有关音像制品制作发行单位参加各个国家和地区举行的同类文化交流活动,或者在国外尤其是海外华人相对集中的地区定期组织“中国文化年/周”、“中国音像制品博览会”、“中国音像制品展”等展销活动,进一步扩大国产音像制品在海外的影响,推动国产音像制品进入当地主流渠道.
3.立足三大目标市场,扩大海外营销网络
北美、东南亚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是当前我国音像制品的主要出口地,一些音像制品制作发行单位已经在当地建立了固定的销售网络或与当地音像营销网络建立了密切的联系,消费客户充足且相对稳定。应当首先立足于北美、东南亚以及港澳台三大目标市场,一方面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和条件,进一步巩固出口业务;另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在当地设立经销点,建立合资、合作、特约代理等多种形式的营销渠道,逐步扩大和完善海外营销网络,为国产音像制品进入当地主流渠道奠定基础。
4.重点扶持部分出口企业,全面扩大出口业务
当前,音像制品出口的数量小,金额低,尚未真正形成出口规模。制作发行单位出口规模小,实力弱,难度大。建议重点扶持部分已经具备出口实力或已经在出口方面取得较大成绩的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给予一定优惠措施,实行出口奖励,对其出口业务给予重点关注和指导,并对其国内业务的开展予以重点扶持。通过以点带面,立足国内,面向国际,推动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再上一个新台阶。
来源:中国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