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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2008年
2007年12月17日,协会在杭州召开了“音像业出版发行研讨会”,主题是“发挥主渠道作用,促进音像业大发展”。参会者来自音像出版社、音像发行公司和新华发行集团。与会者从各自的立场和角度,对音像业的发展和前景作了充分的论述和讨论。从会上总结的情况看,音像业的未来到也逐渐有了清晰的轮廓。
音像业的未来,将朝向产品分化、市场细化,生产、制作、流通分工更加明确的方向发展。也就是两端(指高端和低端)继续发展,中间逐渐萎缩。
高端市场是指高品质、高水平、优秀的、有特定受众群的高端音像制品。HD(高清)、BD(蓝光)等高清晰度数字光盘将会成为优质的音乐、电影和视频节目的下一代载体,这些载体将会充分利用现有的流通体系进入市场,将保障音像业传统的出版、制作和流通业持续发展。由于高清的码流较大,而且版权保护设计较为完整,较长一段时间里还不能通过网络传播。最为关键的是,较为富裕的知识阶层将成为高品质音像制品的消费群体,他们愿意买正版音像制品,追求高品质和视听的完美性;
低端则是网络的天下,更多大众化的娱乐节目将同过网络和手机下载传播。到目前为止,网络下载还没有形成稳定的商业模式,商业或产业的法则是水向低处流,没有赢利模式就不可能有更多的投资,没有投资也就不可能有高品质的产出,网络或手机也就只能传播投入少、成本低、甚或是免费的低端产品;
中间部分是指现在还是音像市场主流的产品,由于知识产权保护严重不足,内容提供商几乎不指望从音像市场或无线市场获利,投入产出极不匹配,既不可能生产出符合时代潮流的、更为先进的文化产品,也就不可能得到持续发展,但由于其生产方式的惯性,还会持续出版制作中间类的音像制品,但其市场占有率将会逐渐缩小,直至高端产品替代。
经过二十余年的大浪淘沙,音像业的流通又有了新的变化,这次的风向标转了,是“民退国进”。有消息表明,占音像销售市场大部分份额的民营批发、零售渠道开始萎缩,广州市2500余家音像店,现在只有几百家还在营业,北京的音像大厦已经由鼎盛时的三十余家,到现在不足十家,而且销售额也在大幅下降。盗版、网络的冲击,使他们无利可图,无钱可赚。相反,新华书店系统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和壮大,逐渐在流通领域站稳了脚跟,大有重新成为市场主力的势头。以浙江新华发行集团为例,他们通过集团化管理、集约化经营,已经形成了全省新华书店连锁经营,真正做到了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计算机动态管理,作到终端(基层店)无库存,实现了以最低成本完成最大利润化。资金的统一调配,使集团的采购能力加大,品种容量急剧扩展,偿付能力的加大,使集团的诚信度得到极大提高,与之合作的出版社也日益增多。参观了浙江新华集团配送中心的人,无不感到连锁经营的威力,几十万种图书和数万种音像制品,在计算机数据库的精确管理下,井井有条地分发到流水线,分发、装箱、打包后直接输送到门市店,销售数据实时回传,又使配送中心及时进货和调配……这就是现代化,这也绝对不是小规模的企业所能做到的。浙江新华集团最近又推出“低价适销书”工程,按照图书上市的一定周期,制定一个既符合消费者利益,又增加出版社的收入的折扣,最终能“消灭”库存和退货。这个工程同样可以适用于音像制品。
据了解,能做到浙江新华集团连锁经营或类似的各地新华集团不在少数。假若各地新华集团都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连锁经营,假若各地新华集团的区域性连锁能逐步连成片的时候,音像业盼望已久的全国性连锁(可以通过区域连锁合作来实现)就会到来。
2007,音像业的十字路口
中国音像业如果从1979年算起的话,到2007年已经有了28年历程。这28年里,音像业经历了大起大落,也经历了从“三产”向市场化、产业化的过度和转变。应该说,音像业是我国出版业最先市场化的一个行业,也是比较彻底的市场化的行业。
市场化带来的好处自不待言,音像制品的繁荣和发展几乎没有国家投资,也没有享受到诸如扶持政策、税收优惠等方面好处,却也利用自身积累造就了一个庞大的产业,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娱乐的需求等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然而,时过境迁,音像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盗版的顽疾未除,又遇到新媒体冲击,音像业正处于一个十字路口:维持音像制品的销售越来越艰难,而转型——转向数字出版销售,也因为没有稳定的商业模式,数字音像节目(包括单曲)的收入远远没有达到预期水平。 2007年音像业的传统销售仍然处于风雨飘摇之中,音像制品的出版制作举步维艰;批发商因资源的枯竭,或者转向投入更多的财力自己开发新品种,以保持发行品种的数量,或者整合资源投身数字销售;零售商也在整合,曾经支撑了音像制品零售业半壁江山的民营零售店,已经进入大幅衰退的阶段,据了解,广州市的音像零售店已经从去年的600余家,缩减至200余家,而且还有继续缩减的趋势。其主要原因很简单——挣不到钱。
2007年,音像业来也有“利好”消息,在民营销售渠道萎缩的同时,新华书店(主要指音像制品的销售)经过十几年的改革,逐步完善了局域连锁经营,“回归”了主渠道的功能。新华书店的冲新崛起,将对音像业产生很大的、积极的意义。而各地(省一级)的新华集团的建立,从局部上实现了音像业多年来梦寐以求的连锁销售经营。根据了解到的情况,我国几个主要省份的新华集团基本上都实现了统一采购、集中配送、终端销售零库存和计算机动态管理等真正意义上的连锁经营。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国音像协会正在抓住典型事例,推动供货商与各地新华集团的密切合作,充分发挥主渠道的功能,改善音像制品的流通环境,促进音像业的发展。
当局部的连锁经营逐渐连成片的时候,音像制品传统的发行和销售(指店面销售)将产生新的格局,将极大地改善音像制品的流通。这样的局面虽然来得有点晚,但根据目前我国视听设备拥有量和欣赏习惯还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之前,将极大地提高音像制品的销售能力,从而加强音像业的信心。需求是客观存在,人民群众对文化娱乐的需求还在增长,CD或DVD播放器还有用武之地。
音像产业的格局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体现在音像制品的流通方式上。内容没有变,制作方式也没有根本性的变化:一首歌还是有人作词作曲,有人演唱,有人录制;但是,流通渠道却发生了更本性的变化。音乐可以通过网络下载,可以通过手机购买。流通渠道的改变导致生产方式的改变,传统唱片业为一个歌手制作专辑,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从量身打造作品开始,积累10首左右的曲目,进棚录音,后期制作,宣传推广到产品上市,投入的资金多,制作周期长,传统的唱片工业体系和生产流程基本上是围绕这个核心制定的。在网络时代,通常可以发布单曲,既减少了投资,又缩短了制作周期。这样的生产方式,可以较大地降低制作成本,消费者也可以更快地得到新歌。但是,到目前为止,网络付费下载还没有形成成功的商业模式,在“免费资源”(网络盗版)为主要特征的现今,唱片公司几乎不可能通过网络销售赚到钱,此种现象极大地阻碍了音像产业由传统出版销售向数字出版销售转变的进程。手机铃声是目前比较稳定的数字销售方式,许多唱片公司通过向电信运营商和服务商提供音乐而得到回报。问题是,由于各种原因,唱片内容提供商在整个流通过程中得到的钱,远远低于运营商和服务商,这也极大地影响了内容提供商的积极性。各大唱片公司,一方面要应对大量的网络盗版,以保护自己有限的资源,另一方面有不能对手机销售产生依赖,因此,音像业处在一种比较沉闷的苦恼状态之中。
在数字出版成为发展方向而且越来越势不可挡的今天,音像产业中可以预见到,受其影响最大的是流通领域,广州市内的音像零售店萎缩,已经带有全国性的普遍现象。这个影响不仅发生在我国,也发生在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产品性质的改变也会影响盒带、光盘等复制企业的生存。
音像出版业在新形势下必须尽快做出抉择,是听顺自然任其自生自灭,还是努力寻找出路,答案是肯定的,没有人会选择前者。问题在于,出路在何方?出路是有的,就是坚定不移地向内容提供商这个大方向转变。音像出版业必须改变依靠卖别人产品过日子的现状,应该努力开发资源,创造条件,积累和寻求资本,创作和制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为数字时代的来临作好充分的思想和物质准备。
文化体制改革将是一次绝佳的时机,靠音像企业自身单薄的力量单打独斗已经无力改变现状,抓住转企改制和集团化的时机,将自己融入到改革的大潮流中,利用好手中的出版资源,内引外联,发展壮大,才有可能利于不败之地。
2006,中国音像业现状
1、产业规模
到2006年底,我国共有音像出版单位339家,电子出版单位198家 ;磁介质复制企业(包括盒带和录像带复制加工业务)168家;光盘生产厂143家(只读光盘企业92家,可录光盘企业51家),拥有只读光盘生产线约506条(已分配SID码1500余个),年生产能力约34亿片;可录光盘生产线约600条,年生产能力约41亿片,只读和刻录的生产能力分别占全球生产能力的17%和20% ;制作发行公司约1000余家;销售商约10万余家。形成了中国文化产业中一个较大规模的产业体系。
2、发行金额、数量和品种
中国音像业20年余年的发展,经历了两个发展高峰,一次是1997年,另一次是2005年。2005年,音像业无论是发行金额的36.15亿元,还是发行数量的4.89亿盘,都达到了前所没有的水平。2005年的品种和数量增长都在想象之中,发行金额的大幅增长有些出乎意料。盒带、录像带和VCD的发行量都在下降,分别为-2.88%、-6.41%和-9.41%;CD和DVD的增长幅度较大,分别为44.55%、76.24%。CD和DVD的增长均符合国际唱片业的发行趋势,而且,更为重要的是,CD、DVD的单片价格显然要比VCD、盒带要高。2005年音频节目的单片价格为8.12元/盘(2004年为6.56元/盘)、视频节目单片价格为6.93元/盘(2004年为5.64元/盘)。2005年发行总金额的大幅增长应该是受此影响。
但是,受全球唱片业下滑趋势的影响,2006年中国音像业主要统计数据呈现小幅下降。衡量音像产业的三项指标表为:一、发行金额为35.17亿元,比上年下降了2.71%(其中录音制品品种为1.59万种,数量为2.2亿盘,金额为15.51亿元;录像品种为1.79万种,数量为2.41亿盘,金额为19.66亿元);二、发行数量为4.61亿盘,比上年下降了5.73%;三、发行品种为3.37万种,比上年下降了3.44%。
图-1:1997年-2006年音像制品发行金额(单位:亿元)
图-2:1997年-2006年音像制品发行数量(单位:亿盘)
图-3:1997年-2006年音像制品发行品种(单位:万种)
图-4:2001年-2006年电子出版物统计
从2001年起,《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增加了电子出版物的统计。电子出版物是指以CD/DVD-Rom为主要载体的出版物,内容以电子文档和游戏为主。与音像出版物不同之处,不仅在于阅读的格式的不同(主要以电脑的CD/DVD-Rom Player为播放器),最重要的是,通常情况下,读者和电子出版物之间是可以互动的。几年来,图书、报刊出版社在出版物中也会增送光盘版,因其容量大、查找和下载方便,深受读者欢迎,但极大地方便了“免费资源”提供者,他们有意无意地将并没有获得版权许可的内容放到网站上,提供免费下载服务,甚至成为收费的资源,从而引发了无数的诉讼,也使传统出版社在其产品数字化方面谨小慎微,唯恐位盗版者提供了“方便”。电子出版物是完全的数字产品,与网络出版密切相关,电子出版物的发展动向是值得研究和关注的。从其发展来看,有上升的趋势,2001年只有2396个品种、4507万盘,到2006年增长到7207个品种、1.6亿盘,增长幅度为,品种为200%,数量为256%。
图-5:2006年各类音像制品市场份额
图-6:2005年各类音像制品市场份额
2006年音像制品载体较上年有一些变化:
盒带不降反升,2005年盒带发行数量为1.516亿盒,市场分额为25%;2006年发行数量为1.843亿盒,市场份额为33%。发行数量增长了21.56%,市场份额增加了8%。可以看出,盒带作为教育类音像制品的市场空间还是很大;
VCD持续下降,VCD作为我国音像制品主要载体的好时光将很快结束;
CD与DVD没有大的变化。突出表明音像市场对需求的矛盾心态:作为当前音像市场的主要载体(国际也是如此),有着较大的需求空间和发展趋势,但收到网络免费下载和手机铃声的影响,消费群明显被分流了。
图-7:2006年音频节目比例
图-8:2006年视频节目比例
2006年音像制品内容的变化也不大。音频节目(主要是盒带、CD)文化教育类占了主要比重,原因是教材、教辅类音像制品的拉动。娱乐类节目中,音乐产品占绝对多数,其中,引进版占了将近一半。表明,目前我国原创音乐仍处于比较薄弱的“乏力”期,就其主要原因,正是因为没有强大的市场回报支撑,音乐制品仍缺少大量的投资,导致新产品供应不足;
与音频节目相反,视频节目占市场主流的是娱乐类节目。电影、电视剧的后产品(音像制品)占了53%的市场分额,所有娱乐类节目占到66%。
从2006年音像制品内容的统计分析来看,引进版占34.8%(2004年占43.1%),国产节目占65.2%。从这个侧面说明两个问题:1、我国的音像制品基本上是开放的,国外优秀的音乐和影视剧与国产音乐和影视剧的比例虽略少,但大体持平;2、国产音像制品总体缺乏后劲,原创不足,品种还不丰富。日本唱片业同行介绍说,日本五六十年代的唱片和电影已引进为主,国产数量较少,但大量的引进反倒刺激了国内对国产的创作和需求。到七八十年代,日本的原创发生了质的飞跃,到目前为止,引进版的数量只占到国产数量20%左右。我国大概正在经历日本五十年前的状况。
数字音乐发展
数字音乐的出版发行,是全球唱片业下一阶段的发展趋势,也是我国音像业、尤其是音乐产品出版制作发行企业最为关注的事情。从大趋势来看,音像业在维持传统音像制品出版发行和销售的同时,必须将眼光转向数字出版发行,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实。音像业必须正视现实,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否则将错过下一个发展浪潮的大好时机。 以下是国际数字音乐发展的一些数据统计。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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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
2006年 |
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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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用户 |
209 |
280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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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歌曲数 |
2 |
4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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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曲下载量 |
420 |
795 |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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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服务用户 |
2.8 |
3.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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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预定量 |
1817 |
2017 |
11% |
|
3G手机预定量 |
90 |
137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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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播放器销量 |
84 |
120 |
43% |
图-9:欧洲五国数字音乐销售方式比例
图-10:2005年五国唱片销售比例
图-11:2005年五国数字音乐销售比例
从以上国际唱片业统计的数据看,全球数字音乐的发展已经进入具有商业模式的良性发展之中,虽然比预料的增长趋势缓慢了许多。在线歌曲(获得授权的正版歌曲)已经有2005年200万首猛增至400万首;单曲下载量从4.2亿次增长为7.95亿次,增长幅度为89%;预定服务用户、手机预定量和3G手机预定量均有增长。全球40多个国家现在已有大约500个合法在线音乐服务商为2.8亿宽带用户和超过20亿的手机用户提供付费歌曲下载。
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数字音乐销售方式各有不同,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越是法律环境好的国家,在线销售情况越好,如美国、英国、德国等;反之,数字销售则主要同过手机原音铃声和单曲销售,我国的情况大致如此。
2005年数据表明,全球数字音乐发展最好的是美国,美国的数字音乐销售占了全球的80%以上的分额。
图-12:2005年全球数字销售比例
图-13:2005年中国数字音乐销售比例
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在《2007数字音乐报告》种有一段关于中国的文字:“中国的数字音乐的规模尚小,但我们同是应该看到,中国手机用户现已达到4.3亿,宽带业务也在高速增长,客户对数字音乐的需求与日俱增,这无不说明中国最终可以历史性地摆脱盗版音乐光盘毁灭性冲击实现‘向数字化的飞跃’。
中国是否能够成功利用数字渠道已实现一个新兴的合法音乐市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及其主要运营商在保护和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力度。”
对于中国的数字音乐市场,国际唱片业的关注度显然比我们自己要高得多。一方面,未来的中国数字音乐市场很可能是一块获利丰厚的尚未充分开发的市场,潜在的巨大利益将吸引全球唱片业的目光;另一方面,国际唱片业的运作模式是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资源作为核心竞争力,他们有理由认为,中国尚未完全发育的数字市场将会对这些资源有着巨大的需求。 这两点恰好从反面印证了我们对数字音乐发展认识的不足。一方面,我们虽然已经认识到未来数字音乐市场巨大的利益,但,走在最近面的不是以生产原创音乐的音像出版社和唱片公司,他们弱小的原始积累不足以持续开发大量的优秀的原创音乐(包括影音节目),而是强大的电信运营商和大量地做好“掘金”准备的网络服务商。利益分配的不合理,导致强的越强,弱的越弱。而国家仍没有出台扶持充当原创主力军的音像业的倾向性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多年来,音像业不注重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节目,导致在数字音乐时代来临之际,缺少核心竞争力。
事实上,数字出版已经纳入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有关管理部门的发展战略之中,各级政府已经对数字出版给予了高度重视。与此同时,行业协会也在想方设法采取一些措施,为音像业向数字出版转型作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中国音像协会正在开发音像版权数字登记认证系统,为数字销售做好版权保护打下基础;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将团结我国原创主力军——各大唱片公司,制定更为合理的数字销售方案,为自身正趋更多的合法利益;面对大量网络侵权,国家版权局已经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制止。中国音像协会也在筹措资金,开发网络非法下载、非法链接自动跟踪告知系统。为维护合法利益,为文化产业的大繁荣、大发展作好基础工作。中国音像协会根据会员单位的要求,在国家版权局已经批准成立的音像集体管理组织正在运行的基础上,提出争取更多合法权利的呼吁。
纵观音乐产业向数字方向发展的趋势,我们可以得出以下观点:
1、全球数字音乐进展迅速,唱片业正在寻找更好的方式,改变应销模式,获取更大利益;
2、中国数字音乐快速增长,但由于利益分配不尽合理,并没有从根本上带动原创音乐的繁荣和发展,这将是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
3、中国在线音乐尚没有形成商业模式,非法下载严重,如不从根本上改变,我们将无法分享到网络时代和数字出版带给我们的新的经济增长利益;
4、我国音像出版业面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机遇,音乐制作企业尚在分化和成长期,没有形成新的稳定的格局。5、未来一年将是关键,如果能抓住机遇,搞好体制改革,实现以资本为纽带的资源整合,音像业将会焕发青春,为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作更多的贡献。
中国音像业的不景气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了,其主要因素仍然是盗版,加上网络非法下载情况严重,致使音像业的发展比较缓慢。
正像上世纪中叶电视的崛起,对广播和纸介质平面媒体形成的冲击一样,新媒体肯定会影响传统媒体的生存与发展。但事实表明,新媒体的发展往往并不会彻底取代传统媒体,而是在一个很长时期内并行发展。市场还存在,只是受众群体更分散了。
尽管音像业的发展遇到新媒体的挑战,但市场仍然相当大。各种数据表明,音像制品在文化教育传播领域仍有像当大的影响,2006年,一些百科类音像制品,如《故宫》、《再说长江》、《大国崛起》、《于丹〈论语〉心得》等,甚至还带动了局部繁荣;盒带(以教育内容为主)发行数量还增长了21.56%。
音像业决不是“即将消失”的行业,它的发展虽然遇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困难,但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文化娱乐需求只会越来越高涨,而音像业所担负的职责之一,就是要满足日益高涨的文化需求,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
摘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文化蓝皮书》 |